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愿景探索
2018-10-02 22: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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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发于《岭南学刊》2018.5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愿景探索

------暨对中国农村改革反思

宋 圭 武

(甘肃省委党校智库工作站 兰州安宁区建宁路199号 730070)

内容提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战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是到2050年,乡村要实现全面振兴,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如何实现这个总目标,需要立足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需要立足我国仍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这个基本现实,需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将来如何设计,笔者认为,将来应坚持标准的社区所有或集体所有,同时,应实现土地收益归真正经营土地的人(归国家的除外),凡是不直接经营土地人,都不应享受土地收益。未来中国乡村应探索农业经济实行半计划半市场模式。另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要牢牢把好质量关,要重点实现质量振兴,而不是数量取胜,应重点实现三大关系的质量提升。一是要进一步提升乡村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互生。二是要进一步提升乡村社会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质量,实现乡村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互助。三是要进一步提升乡村与城市关系的质量,实现乡村和城市关系的和谐互养。党的领导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要充分发挥好智库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知识分子队伍建设。

关键词:乡村振兴 土地制度 农业管理体制 中国发展

作者简介:宋圭武,男,1964年10月25日生,中共党员,甘肃靖远人;曾先后就读于西北师范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现为甘肃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二级教授,智库工作站副主任,兼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导师和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国发展、经济理论和三农问题等方面。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战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是到2050年,乡村要实现全面振兴,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如何实现这个总目标,需要立足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需要立足我国仍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这个基本现实,需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下面结合个人长期研究体会,就中国乡村未来如何发展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供各位参考。

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将来如何设计

国家发展,要高度重视土地制度问题。孟子就说过:“诸侯之宝有三:土地、人民、政事。”对于大国而言,更要高度重视土地制度问题。一是因为大国土地面积大,客观需要高度重视土地要素投入产出效率。二是大国粮食安全不能靠别人,饭碗不能端在别人的手里,如何保障粮食安全,土地制度设计是重要影响变量。

农村土地制度如何设计,需要重点解决好两个问题,一个是公平问题,一个是效率问题。这里的公平,应满足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两个方面的均衡。所谓时间维度均衡,就是该项土地制度设计,能随时间的推移,有自我调整机制,在人口随时间的变动中,能实现人口代际之间的公平。所谓空间维度均衡,就是该项土地制度设计,能有效实现同一块土地上同代人之间收益的公平分配。另外,这里的效率,是指整体效率,而非个体效率。有效的土地制度设计,应对一个国家整体的发展提供最大的效率贡献。

目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设计虽然有很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既没有完全满足效率原则,也没有完全满足公平原则,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从效率方面看,现行土地制度通过承包权一再延长,其结果类似土地“准私有制”,这种“准私有制”的主要弊端是:一是由于所有权、承包权的存在,尤其是承包权的存在,导致经营者需要交一部分“租”给承包者,这客观增加了经营者经营土地的成本并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这对农业发展十分不利,同时,土地可能还会面临撂荒问题。二是由于承包权不断延长,而农村家庭人口实际又在不断变动,其结果必然导致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村一部分人或者更多的人会面临无地的情况。同时,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下,经营农业没有积极性,这会促使越来越多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无地农民,会大量涌向城市,形成“城市病”。

从公平方面看,土地是人类的天然财富,本质更多属于先天公共品,凡是来到这个世间的人,都应有自己的立锥之地,都应有享受土地收益的权利(属于别人的劳动收益或投资收益除外)。但由于承包制的不断延长,后面出生的人就无法享受来自土地的收益。而且随着时间的积累,这个问题会越来越严重。另外,从空间维度看,结婚、高考等也会引起农村人口变动,但由于承包权固定,其结果是,结婚媳妇,人在婆家,地在娘家,考上大学的,人在城里已有固定工作,甚至是高收入,但农村还有自己的土地。这两种情况对其他人而言,都存在一定程度公平欠缺问题。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将来如何设计,有许多不同观点。笔者认为:将来应坚持标准的社区所有或集体所有,同时,应实现土地收益归真正经营土地的人(归国家的除外),凡是不直接经营土地人,都不应享受土地收益。国家应取消所有基于承包权而获取的“租”收入(农村集体内部或社区内部可以搞土地承包经营,但承包权不能转让,也不能依据承包权获取“租”收入)。凡是进入农村集体或社区的人,并从事实际的农业生产,都有权力享受该集体或社区的土地收益,或都有权承包该集体或社区的土地。凡是自愿离开集体或社区的,就不再享受该集体或社区的土地收益。比如进城的,或迁移到其它村的。其中迁移到其它村的,应享受其它村的土地收益,或有权承包其它村的土地。

但这种标准的土地集体所有或社区所有,面临一个问题是,集体或社区的管理者可能会对所在集体或社区成员的土地权利利用职权进行侵蚀或过度侵蚀,为个人谋取利益。这需要集体或社区对管理者实现有效的权力制衡。如何制衡,若管理者完全由集体选举产生,会面临一个家族势力和黑恶势力如何防范的大问题。若防范不好,选举会被家族势力或黑恶势力所操控。若管理者完全由上级任命,则管理者可能会和任命者勾结,对集体或社区成员的土地权力进行侵蚀。为此,笔者建议国家对集体或社区管理者实行任命权和罢免权分离制衡制度。具体是,任命权,上级政府所有,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不称职罢免权,由集体或社区成员所有,对经任命,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不称职的管理者,集体成员或社区成员,可通过投票进行罢免。

另外,配合土地制度实行标准的集体所有或社区所有,国家还应实行两种户籍制度。一种是农村户籍,一种是城市户籍。但此时的户籍制度设计不同于过去的户籍制度设计,要给农民以充分的自由迁徙权,农民可以自由迁移城市,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凡是迁入城市的农民,就不再享受所在集体或社区土地收益。另外,只要对方接受,城市和农村户籍可以互相自由转换。这种户籍制度设计的好处是:一是可以有效保障土地直接经营者的收益,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和农业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可以鼓励更多的人从事农业生产;二是提高了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经济成本,可为城市健康发展提供宽松环境;三是由于有经济成本存在,这相当于一个筛选机制,那些脱离农村户籍的人,必然更多是一些真正有一技之长的人,或者是有能力真正在城市谋生的人,而这些人的存在,必然也是城市所需要的,对城市稳定健康发展也有利。

二、中国乡村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将来如何创新

(一)中国农村承包制改革利弊分析

改革开放,中国农村最大的制度创新是承包制。但从实际看,中国农村承包制改革,既对农村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但也产生了诸多弊端。积极的作用是:一是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民自己给自己干活,更少了偷懒的心理倾向;二是在市场农产品短缺的情况下,农民不存在买难的问题,这对农民收入增长有较大促进作用;三是对农村强人有利,有技术有能力的人,可以更好发挥自己的能力,带头致富;四是农民有了更大自由,可以更自主的安排自己的生产活动和生活空间,这也是一种福利。但不足方面是:一是改革形成了事实上的农村小农经济模式,这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和分工效益;二是在市场农产品短缺解决的情况下,农产品销售需要面临的市场风险越来越大,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冲突加剧;三是对农村弱者不利,一些弱势家庭境况越来越差,甚至成为底线生存者,导致农村社会不断发生一些人间惨剧;四是导致国家与社会分离,农村社会管理成本加大,国家政策落不到实处,催生了一些形式主义落实或数字落实问题;五是不利于农村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缺乏合作的生产方式对合作互助精神建设十分不利,原子化的生产方式进一步加剧了精神世界的原子化。

问题是既然农村承包制改革有诸多弊端,我们又如何看待乡村发展。笔者认为,中国乡村发展是一个合力作用的结果。包括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等,都是有效促进。另外,高考制度的恢复,也对乡村发展产生了间接和直接的促进作用。一是高考制度有效促进了国家知识要素的增长,而知识要素的增长又极大促进了技术的进步,而技术进步又进一步带动了乡村产业的发展。二是高考为许多乡村家庭孩子提供了一个上升的通道,而孩子的上升,又带动了家庭地位的上升。从实际统计看,现有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文化程度大都在初中以下,这也说明高考与农村家庭富裕具有很大相关性。另外,改革开放后计划生育制度的大力实施,也大大减轻了农村人口对土地的压力,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而在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不仅自身人口过快增长,而且一些城市人口也大量迁入农村,包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这客观增加了农村社会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制约了人均土地产出率水平的提高。另外,不像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总体国家对农村农业的各种补贴大幅增加,这也是促进乡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另外,国家发展战略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是一个重要的推进因素。因为战略的转变,减少了农民许多无效劳动,农民可以更集中精力发展经济。

(二)未来应探索农业经济实行半计划半市场模式

从经济层面看,目前乡村农业经济主要面临“低、大、差”三大问题。所谓“低”,就是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不高的问题;所谓“大”,就是市场风险大的问题;所谓“差”,就是农产品品质不高的问题。乡村农业经济制度应重点立足这三大问题进行创新。解决好了这三大问题,也就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效衔接。具体如何推进乡村制度创新,笔者认为,从经济层面看,农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计划和市场两方面的优势,不能完全放任市场调节农业,应实行半计划半市场管理模式。实现半计划管理的有利条件是:一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为国家对农业的调控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包括农产品需求的预测等,都可以更准确,误差更小;二是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不同于其它产品,具有较大稳定性,这为国家对农产品的计划调控提供了稳定需求基础。实现半计划管理的必要性是:一是粮食安全是比金融安全、能源安全更重要的国家安全,要实现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愿望,就必须要加大国家调控的力度。二是粮食产品是更多具有社会效益的产品,是更多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产品,作为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国家加大管理力度也属应然。三是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经验也证明,对农业经济加强计划调控,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但国家在对农业加大计划管理力度的同时,还需要充分发挥好市场调节的作用,要调动市场的积极性。

具体而言,实行半计划半市场管理模式,就是农业经济管理形成计划管理和市场管理两套体制,形成两条腿走路模式。也就是农产品的一部分(大体是一半的比例)应在国家计划的盘子里流动,包括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完全受国家计划管理;另一部分(也大体是一半的比例),则不属于国家计划管理,完全在市场的盘子里流动,由农民自主经营。

在生产领域,积极推进半自治化组织管理模式。其中重点要积极推进农业合作化和组织化建设。目前,农业生产最大的缺陷就是缺乏规模效益,缺乏分工效益,如何解决,需要大力推进乡村社会的合作化和组织化建设。如何推进农业的合作化和组织化,需要和我国城市发展协调推进,不能就乡村看乡村。由于我国城市发展目前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还有限,所以,我国农村合作化和组织化的具体实现形式,应更多体现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特征,资本密集型特征合作和组织形式应成为补充形式。为此,建议国家大规模兴建一批集体农场。

集体农场如何兴建,由于存在制度路径依赖,大面积推进有困难,笔者建议可先选一些地区试点推进,不妨一个县或一个乡先建一个。一般可考虑将一个行政村或自然村整体变为集体农场,农民身份就地变为国家职工或集体职工,农民所承包土地,就地变为国家或集体所有。同时,农场职工应普遍实行低工资制。同时,对自愿离开农场到城市工作的农场职工,就不再享受土地的收益,让土地收益真正归属经营土地的人。

另外,在农场内部管理建设上,如何选拔集体农场负责人,笔者建议农场负责人可通过组织考察方式来任命,但农场职工对上级任命有否决权。但否决权的行使需要有一个时间考验期。也就是上级任命的农场负责人,在经过几年的农场管理工作考验后,职工对不满意的负责人,可以通过投票方式罢免。

另外,有了集体农场,以后国家对农业的各种补贴,都可以集中补贴到各个农场,这也有利于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另外,国家在发展集体农场的同时,对已经发展比较好的家庭农场等各种新型农业经营形式,也要鼓励发展,不能强制解散归入集体农场。另外,从经营目的看,集体农场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应更注重社会稳定效益、生态环境保护效益等,不能以经济效益为主要指标,经营目的应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另外,目前,我国乡镇普遍存在人员超编问题,一个乡镇二百左右人,人浮于事,没有生产效益,还需要国家发工资,应将这部分非生产领域劳动力中的一部分转移到生产领域,在保留其一部分工资待遇(不是全保留)的情况下,具体可分流到集体农场,从事实际农业生产。其中分流职工与原工资待遇差额的部分,可根据农场经营情况实行灵活补贴。这样的好处是,既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同时,还提高了农业劳动力素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另外,集体农场在招收职工时,应优先考虑贫困群体。

另外,在探索推进集体农场发展的基础上,可考虑实行村民自治模式与农场管理模式的有机融合,实现在农场基础上的村民新自治(类似政社合一体制)。而现有的村干部,在自愿的基础上,可全部纳入集体农场职工系列。

在流通领域,积极推进半订购化流通方式。目前乡村社会存在的一些订单农业,弊端诸多,尤其违约情况很多,并没有真正发挥好降低市场风险的作用。所以,发展订单农业,应充分发挥国家的力量,应探索国家订购形式。因为国家订购不存在违约的情况,这就有利于对市场风险的真正规避。具体就是国家对农产品如何生产,生产多少,提前预定。具体预定指标可提前分配到各个集体农场,由农场根据国家订购要求进行生产。

在消费领域,积极推进半划拨化消费方式。具体就是国家实行部分农产品的指令消费,既国家将收购到的农产品,由国家直接分配到各国营企业和一些单位职工,供企业和职工直接消费。同时,国家将收购成本直接从企业和职工身上扣除。这样的好处是,由于中间流通费用减少,企业和职工也降低了消费价格,实际福利并没有减少,同时,农民也有了稳定收入,同时,国家也减轻了货币支出,少了通货膨胀的压力。

总体看,实行半计划半市场管理模式,其好处是:一是可以有效发挥计划和市场两方面的优势,同时规避其不足。二是可以实现计划和市场的互相促进。因为若计划盘子效益好,必然会吸引要素向计划的盘子流动,若市场效益好,必然会吸引要素向市场盘子流动,最终实现计划盘子的要素边际收益与市场盘子的要素边际收益相等,实现总效益的最大化。三是可以有效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出了问题,是那个农场生产的,一查就清楚,这就容易从源头上实现对农产品的质量控制。四是计划生产收益的稳定性会让生产者农民更有安全感,这有利于缓解农民的心理焦虑。这虽然是一种心理效应,但可以肯定会实实在在提高农民的幸福度和生活质量。同时,市场的存在也为农民提供了自由发挥的空间,让农民有了更多增加收益的渠道,最终农业经济实现了稳定与发展的有机统一。五是也增加了社会消费者福利。消费者既享受了计划盘子的低价格的优势,又可以享受市场盘子的多样化优势。

(三)可先在贫困地区试点推进

目前,要攻坚深度贫困,在事实上是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上面三个问题都是很难解决好的,即使脱贫一部分,也有可能重新返贫。尤其在大工业和大市场面前,有些农户甚至沦为底线生存者。这多年发生在农村的人间惨剧,本质都与小农经济生产模式有关。因为这种模式对农村弱势家庭极为不利。另外,目前的扶贫方式,总体是分散对分散,不仅扶贫成本大,而且扶贫效率也比较低,应改分散对分散为集中对集中方式。为此,在扶贫方面,应充分发挥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如何发挥,建议国家先试点通过半市场半计划方式攻坚深度贫困。

三、中国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实现三个关系和谐

乡村振兴,必须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要牢牢把好质量关,要努力实现质量振兴,而不是数量取胜,应重点实现三大关系的质量提升。

首先,要进一步提升乡村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互生。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人与自然本质是一个有机统一的生命存在系统。马克思认为:从本原上看,“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恩格斯指出,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恩格斯还说: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所以,人类在对待自然的关系上,要充分认识到自身能力的有限性。自然生人,人生自然,人与自然应形成良性互动互生关系,最高境界是实现“天人合一”。具体而言,人与自然需要重点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一个方面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生产关系;一个方面是人与自然之间的消费关系。从人与自然的生产关系看,需要着力实现乡村生产方式的生态化。乡村现代经济体系建设应围绕生态化展开,尤其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从长远看,发展生态农业意义重大。一是民以食为天,发展生态农业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观最重要体现。二是发展生态农业是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因为符合生态原则的农产品,不仅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而且会更有市场销路。如何发展生态农业,一是要更加重视生态农业技术的研发,要稳步推进农业技术创新;二是要充分吸收传统农业的优点,不要盲目否定传统,因为传统本身就是一种经过历史实践长期考验稳定下来的习惯,必然有存在的诸多合理性;三是要积极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要着力提高农业经营的规模经济效益和分工效益。从人与自然的消费关系看,需要着力建设乡村社会以节俭为核心的消费体系。节俭是消费文明的高贵品格。节俭本质是一种大善。一是节俭深刻体现了人对自然的善。因为节俭使人在维持自身存在的同时,对自然存在的损害也降到了最低点。比如吃鸡肉,节俭消费就可以更少无辜伤害鸡的生命,这就是一种德性的弘扬。二是节俭也深刻体现了人对社会的善。因为节俭者通过减少消费,会为社会他人的存在提供了更大生存可能性。比如你少吃一些饭,结余更多粮食,就会有更多的人能吃上饭,不被饿死,这是节俭者对社会的一种间接贡献。三是节俭也为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稳定需求基础。经济学中所谓“节俭的悖论”,本质是不存在的,实际应有“浪费的悖论”。不符合节俭精神的经济学,本质是一种短期和局部经济学,只能实现经济的短期和局部均衡,而不是长期和整体的一般均衡。如何推进乡村消费节俭建设,具体需要我们从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都要高度重视节俭问题。包括美丽乡村建设,也要坚持节俭建设原则,不能搞奢华浪费比赛。习近平总书记曾反复强调:“建设美丽乡村不是‘涂脂抹粉’”,“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

其次,要进一步提升乡村社会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质量,实现乡村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互助。乡村振兴需要着力改造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和谐现象,需要着力改造人与人之间似乎“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没有别的任何联系了。”这种人性扭曲的关系。在振兴的过程中,需要着力为乡村人创造自由与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在人与人的联合与互动建设中,要努力实现个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互助,要努力促进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一是从治理层面看,需要真正实现乡村社会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统一。自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德治是灵魂。自治不能“无法无天”。自治需要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也需要建立在德治的基础上。缺乏法治,缺乏德治,乡村社会必然会黑恶化蔓延,所谓自治,实际就会变成恶的自治,而不是善的自治。而法治的完善,又需要德治的配合。法安天下,德润民心,道德与法治,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谁也离不开谁,二者本质是互补互生的。二是从乡风文明建设看,要大力提升乡村社会的精神文明水平。要充分发挥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引领作用。要大力挖掘传统文化中的优质元素,并进一步弘扬光大。文化建设,不能眼睛只着盯着外面,说外面的好,而忽视自家的传家宝,要坚定坚持文化自信。要大力加强乡村社会的道德建设。要着力推进乡村社会互助建设。要建设互帮互组友好邻里关系。要进一步促进新乡贤文化建设。要努力改造乡村社会旧习俗。对一些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要坚决予以取缔,要提倡更科学、更人性、更文明的方式。另外,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尤其要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家和万事兴。“天下之本在家”,“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家风建设,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我们要认识到,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我们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2016年12月12日)

再次,要进一步提升乡村与城市关系的质量,实现乡村和城市关系的和谐互养。城乡关系是社会经济关系中的重大关系。马克思指出:“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运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71页)马克思、恩格斯还认为,“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7页)只要“城乡关系的面貌一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跟着改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23页)同时,马克思、恩格斯还认为,在人类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城市与乡村要经历三个辩证发展的阶段:城乡依存;城乡分离和对立;城乡融合。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是我们建设新型城乡关系的重要理论基石。在新时代,我们要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一定要高度重视城乡关系的改善,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思路。如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笔者认为,最终目的应是实现城市和乡村形成和谐互养关系,就是二者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应体现阴阳互补互养特点,也就是二者既互相独立,又互相供养,互为对方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二者还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像中国文化中的太极图模式。比如,在乡村产业体系的选择上,乡村产业应主要发展农业以及休闲旅游等产业,不能走和城市工业产业等雷同的路子,应和城市在产业上形成互补互养的格局。再比如,在乡村生产体系和经营形式选择上,应基于我国城市工业发展水平的现实考量,乡村应更多选择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生产体系和经营形式,而资本密集型生产体系和经营形式只应作为补充形式。因为若乡村全面发展资本密集型形式,会衍生大量过剩农村劳动力,这在城市产业吸纳过剩人口能力还有限的情况下,会给城市发展带来极大人口压力,会导致城市发展产生诸多问题。另外,在人文精神建设上,城市跟乡村也应有别。城市人文精神建设应更多追求动感和现代性以及忙碌性,而乡村人文精神建设则应更多追求静感和传统性以及休闲性,二者在精神上也要实现互补互养。另外,城市发展,也不能是纯阳,也要体现乡村的元素,也要有乡村的灵魂在里头,要实现城市中有乡村;而乡村发展,也不能是纯阴,也要把城市的滋味留在乡村的深处,要实现乡村中有城市。

四、实现乡村振兴党的领导是关键

要实现上述三大关系质量提升,党的领导是关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好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欲事立,须是心立。”“人之力莫大于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要真正撸起袖子抓落实。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振兴和数字振兴。“尚贤者,政之本也。”要更加重视提拔为人民服务业绩突出的干部。要抓好关键少数,以关键少数带动好绝大多数。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干部的业绩考核监督制度。要对乡村振兴中的各种腐败行为严惩不贷,决不能心慈手软。要把最优秀的干部派到乡村振兴的第一线。要造就一支真正爱农村、懂农业、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另外,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我国乡村问题,复杂多样,有许多难啃的骨头,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历史欠账,解决起来不能急躁。尤其面对一些深度贫困问题,更需要有一种稳健的工作基调。要稳、准、狠,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进。另外,要充分发挥好智库的作用。一是在机构设置上,建议国家专门成立乡村振兴智库,或者在现有智库基础上,进行整合,就乡村振兴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在人员配备上,要优先考虑有丰富乡村生活阅历且道德水平高并对乡村有深入理论研究的学者;三是经费投入上,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要为调研人员提供充足的调查研究经费。另外,还要进一步加强知识分子队伍建设。真正的知识分子,是良心、良知、良行三者的有机统一体。知识分子要真正以人民为中心,要真正成为国家的忠诚和民族的脊梁,就必须知行合一,就应像晏阳初和梁漱溟那样,真正走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道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者尤其是社会科学类学者,若不真正扑下身子、落到乡村社会的最深处、走到社会实践的最前沿,要想发现真问题,要想提出一些利国利民的真知灼见,必然很难。一些学者成天坐在书房里,从书本到书本,搞假大空的豪华思想建筑,玩和实践相脱节的漂亮理论模型,看似有排场有阵势,其实一点都不管用,是学术上的纸老虎,一出场亮相就出丑,说出一些和实践常识大脱节的笑话。这样的学者,既害己,还误国误民,实际是国家的“伪忠诚”者,也是民族的“伪脊梁”,其奋斗的真正中心并不是“人民”,而是“自我中心”利益最大化。1835年,马克思在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写道:“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著名学者、大哲人、卓越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无疵的伟大人物。”“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欧阳修也说,“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唐宋八大家文集欧阳修》卷十八·居士集卷十)知识分子要想真正成就个人伟业,就必须有伟大的胸怀,就必须敢于担当伟大的使命。“风物长宜放眼量。”马克思是所有优秀知识分子的杰出榜样。(作者:甘肃省委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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