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被大量拐卖背后的故事
2022-02-11 12: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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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被大量拐卖背后的故事

宋 圭 武

妇女被大量拐卖背后的故事是农村有大量光棍。若人人有老婆,拐卖妇女的需求肯定会大大减少,因为男子的老婆就是一个阻挡。没有老婆,为了传宗接代,一切道德法律都可能成为虚设,不可想象的恶都有可能在人世间产生。

一、农村为什么会产生大量光棍

目前,农村为什么会产生大量光棍,深层次是农村体制问题。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方式,在大工业大市场面前,必然会产生大量贫困人口,最终必然产生大量光棍。光棍的背后是贫穷,贫困是主要原因。

二、乡村振兴关键是体制创新

第一,对于发展中人口大国,一定要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单纯依靠城市化来解决三农问题,是有局限的。对于发展中人口大国,要完全依靠城市化吸收农村人口,最终有可能导致“农村病”与“城市病”并存。

第二,如何解决发展中人口大国的三农问题,应探讨建设一个适度二元经济社会。即城市是一元,农村是一元,但城乡差距不要太大,是适度二元。

第三,农村土地制度应实行标准的集体所有制或社区所有。

第四,在农村微观基层组织管理层面,应探索实行半自治半行政模式,在农村宏观管理体制方面,应探索实行半计划半市场模式,在农产品流通体制方面,应探索实行半统购半统销模式。

第五,最终形成城乡一体化互养模式,而不是城乡互害模式。要坚决防止大规模返贫问题。要探索建立农业适度保护模式。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国农村集体化和合作化运动为发展中国家探索建立适度二元经济社会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集体化和合作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村集体化或合作化。

第一,轰轰烈烈的农村集体化和合作化运动,虽然产生了许多问题,甚至是重大问题,但成就也是巨大的。首先,正是集体化和合作化,才有效组织了农村生产力,支援了国家的工业化。对此,黄仁宇先生曾说过:“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改革了中国的农村,创造出一个新的底层结构,使农业上的剩余能转用到工商业”。其次,也正是集体化和合作化,才充分发挥了农村劳动密集的优势,在国家投入有限的情况下,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发展。再次,通过集体化和合作化,农村社会也有效吸纳了一部分城市剩余劳动力,减少了城市人口压力。

第二,那个时候公社确实存在贫穷问题,但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是外在因素所致。一是国家拿走太多,国家是以公社的贫穷换取城市和工业的发展。二是公社人口增加过快,这稀释了当时公社粮食产量增加的部分成果。三是对农民经营管得太死,尤其是限制农贸市场,让农民少了增加收入的渠道。也就是说,导致公社贫困的主要原因应是公社之外的因素,并不是合作化本身。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公社自身的存在形式也在不断改进中,国家也不断对公社管理体制进行政策调整和完善。

第三,有学者认为,公社低效率原因主要是农民偷懒和公社内部监督成本太高,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笔者曾专门撰文论证指出:“公社内部监督成本是存在的,但并不高昂,因为相反的因素也是存在的。主要从偷懒和监督成本的角度来解释公社低效率应当是一个伪命题,或至少是一个无意义命题。”一是,当时公社劳动主要是一种大田集体劳动,谁干活多,谁干活少,大家一眼看清楚,互相之间就是监督。二是,当时农村大体是一个封闭社会,社员流动性很弱,在这种情况下,个体机会主义行为必然会对自身发展产生长期不利影响,所以,理智的个体一般是不愿意选择机会主义行为的,比如偷懒等。三是,当时不断进行斗私批修,也有效抑制了各种机会主义行为。四是,当时的公社内部,各生产队在农忙时间,为了提高效率,会根据农活特点,一般会采取各种灵活承包方式,这更提高了劳动积极性。五是,在农闲时间,可能农民干活比较闲散,这主要是由农业产业特点所决定的,与偷懒是两回事。

第四,还有人说公社“一大二公”问题突出,这要分阶段讨论。在大公社时期,确实有“一大二公”问题,这是公社低效率的重要原因;但在1962年以后,在小公社时期,这个问题应不是主要问题。因为在小公社时期,由于缩小了核算单位,是以队为基础,三级所有,“大”的问题并不十分突出;另外,在小公社事情,农民还是有自留地的,说“公”也不全对。实际后来稳定时期的公社土地制度,有点类似于井田制。集体土地是“公田”,个体自留地是“私田”。农民一般是先耕种“公田”,然后耕种“私田”,“私田”的收益不参与集体分配,归家庭所有。

第五,还有人说公社分配的平均主义是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在大公社时期比较突出,但在小公社时期,并不是突出问题。当时小公社时期内部的农民收益分配,是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而生产队如何分配,比如粮食分配,一般是按工分和按人口相结合。这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在粮食紧张的情况下,一些劳动力少的家庭,若完全按工分分配,吃饭就可能是大问题。所以,小公社时期内部在生产队层面,实际的分配原则并不是平均主义,而是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一种结合。

总之,我们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集体化和合作化运动,应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辩证全面看,既要看到其不足的方面,也要看到其优越的方面。应当是集体化和合作化的方向是对的,但在具体的实现方式和实现过程中,是产生了诸多问题的,是付出了巨大成本的,但所犯错误,应当是属于探索中的错误。同时,也说明,作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现代化任务是艰巨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另外,我们也要认识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集体化和合作化运动探索,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对发展中人口大国探索建设适度城乡二元经济社会模式也提供了多方面的有益借鉴。

作者简介:宋圭武,男,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二级教授,甘肃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专职副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兰州文理学院驻校专家,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甘肃三农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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