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为什么需要大力发展集体农场
宋 圭 武
乡村振兴,是目前中国发展的一部大棋,是中华民族强起来的基础工程,意义重大。
乡村如何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要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之路。如何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之路,笔者认为,需大力发展集体农场。
目前,虽然大多数国家农业都是家庭经营形式,但发达国家的农业家庭经营都是在合作化的框架下,而且国家有完善的保护机制,也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而我国的农业,所谓家庭承包经营,实际是一家就是一个独立的小企业,一家五、六口人,从生产到销售,都是独立经营,没有体现分工和规模经济特点,再加上农业产品需求特点,农民忙里忙外,也赚不了几个钱,打工成了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另外,由于没有完善的保护机制和保障制度。正常年景,农民最多也就是温饱,若一旦遇上天灾人祸,比如家庭有人生病等,则马上全家陷入贫困。而且这种家庭承包经营,对弱势农民家庭,更为不利,有可能让他们落入底线生存方式。
在大合作的框架下,家庭经营还是有一定效率的。比如,可以搞家庭生产承包,也就是将生产的某一个环节进行承包,也就是家庭经营可以小而专,但不能小而全。小而专,有效率,但小而全,注定是无效率或低效率。
所以,目前看,小农经济模式是导致我国农村不断产生贫困人口的深刻生产方式根源,走合作化,是必然之路。
如何合作化,需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要考虑人文精神特点;二是要考虑要素结构特点;三是要考虑城乡协调发展需要。
从人文精神看,我国农民总体缺乏合作的历史传统,善分不善合,自发合作难度大,需要政府发挥好主导作用。
从要素结构看,我国总体劳动力过剩,客观需要乡村发展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合作模式,而资本密集型合作模式只能成为补充形式。
从城乡协调发展需要看,我国城市吸纳劳动力能力还有限,客观需要乡村吸纳更多劳动力,不然会引发城市病,导致城市人口过度拥挤。
为此,我国的乡村生产合作模式应体现两大特点:一是政府要主导发展,政府要强力推进和强力介入,政府要充当能人角色;二是要体现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合作特点。
为此,选择集体农场模式更符合这两大特点需要。
合作社模式的不足是:一是由于农民合作精神欠缺,合作社规范建设难度大,且速度慢;二是实际存在的挂牌子寻租的居多,真正起带动作用的居少;三是规范的居少,不规范的居多;四是中间商的居多;五是农村能人稀缺,也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
家庭农场形式的不足是:因为中国人多地少,家均10亩地左右,若发展100亩左右的家庭农场,必然10家人需要9家人退出农业,而退出的人又需要城市和工业吸收,但我国的城市和工业发展是无法吸收这么多剩余人口的,这会导致城市病。另外,家庭农场更适合家庭有能人的,或劳动力较多的,但目前留在农村的家庭能人也较少,这也限制了家庭农场的发展。
所以,合作社模式和家庭农场模式应成为我国农业合作的补充形式,不应成为主流形式,也不可能成为主流形式。
另外,发展塘约模式的不利因素是:一是农村能人带头人资源稀缺;二是大部分村庄集体经济空壳化;三是股权分割导致利益分配引发的问题多;四是仍然无法有效消除市场风险问题。
如何建设集体农场,具体设计如下:
一是集体农场的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对应土地集体所有制,国家应实行两种户籍制度(此户籍制度不同于过去的户籍制度,主要是体现职业区别,无身份意义):农村户籍和城市户籍。另外,应容许农民在两种户籍中自由选择,不应人为限制。但同时规定,凡选择城市户籍的农民,应自动丧失与土地有关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权等。来自土地的收益(除属于国家的以外),应归属真正耕种土地的人,这有利于提高农业的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另外,通过这样设置一个经济壁垒,也有利于防止农村人口到城市的盲目流动。
二是集体农场的主要管理者,包括书记和场长,应为国家派出(具体应是上面选拔任命,但集体农场职工对不称职管理者有投票罢免权。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管理自治、德治、法治的有机统一),其工资由国家统一支付。农场其余人员工资根据农场效益核算发放。
三是以后国家所有对农村和农业的补助,都统一归农场管理。
四是集体农场可根据需要,设幼儿园和小学,规模较大农场,也可考虑设中学。
五是集体农场职工来源:现有本村农民自愿加入,招募农业大学生加入,可分流乡镇部分干部带部分工资(部分工资根据农场效益发放)转入农场工作。
六是集体农场实行政社合一制度。村委会集体并入集体农场。同时,村委会集体变为集体农场监督组织。对集体农场领导班子享有监督权。
七是集体农场一定要加强科学管理。农场内部具体生产过程,也可以搞生产承包制(各地可因地制宜选择),但不能完全放任农户自由经营,一定要“统”与“分”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发挥好“统”的作用,也要发挥好“分”的积极性。
八是国家对集体农场产品实行部分订购制度,总体实行半计划半市场管理模式(如何实行半计划半市场模式,见本人《乡村振兴三部曲》文章)。
九是集体农场普遍实行低工资制度。
十是农场职工农闲时,也可以自由外出打工,但必须是有计划外出,不能盲流。
实行半计划半市场管理模式,并通过大规模建设集体农场后,中国可能会形成事实上的二元经济和二元社会(因为农场实行低工资,农场收入低)。对此,我们应对二元经济和二元社会有一个正确认识,这是发展中国家不可避免的现象,需要逐步消除,尤其对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而言(小国可以短期消除),消除也是一个长期过程。抽象的公平是不存在的,问题在于立足现实逐步改进。乡村发展更重要要立足为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功能。
大力建设集体农场,实行半计划和半市场模式,好处多多:一是通过计划种植,可以实现牢牢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中的目的,国家的粮食安全就有了绝对保障,而发生自然灾害的粮食风险,可以通过国家粮食储备来应对;二是通过计划收购,可以稳定农民收入,同时,也一次性解决了稳定脱贫问题;三是为食品安全提供了体制保障,因为大大降低了食品安全的监督成本;四是有利于农产品价格的稳定,最终有利于整个经济系统的价格稳定;五是也发挥了市场的积极性;六是也大大降低了城市居民的消费价格,提高了城市居民的消费福利。
作者简介:宋圭武,男,1964年10月25日生,中共党员,甘肃靖远人;曾先后就读于西北师范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现为甘肃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二级教授,智库工作站副主任兼首席专家,同时兼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导师、甘肃农业大学教授和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国发展、经济理论和三农问题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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