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圭武学术创新(九)提出并分析“斯密悖论”并不是悖论
2019-12-10 23: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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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圭武学术创新(九)提出并分析“斯密悖论”并不是悖论

英国学者亚当·斯密在1759年出版的伦理学专著《道德情操论》一书中认为:同情心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而在1776年出版的经济学专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斯密又认为:在经济生活中,一切行为的原动力主要是利己心,而不是同情心或利他主义。人们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也促成了社会利益。这一明显的矛盾,被德国学者约瑟夫·熊彼特称为“斯密问题”或“斯密悖论”。

笔者认为,所谓“斯密悖论”只反映了斯密观点的自我矛盾和冲突,而在现实世界,并不存在“斯密悖论”。社会进步的真正动力是利他或道德,而不是利己。

首先,利己是个人进步的直接动力,但不是社会进步的直接动力。利己要成为社会进步的动力,必须要受到特定的制度约束,才有可能转换为社会进步的动力。对此,斯密也认为,利己的人经过市场的自由竞争,最终利己转换为社会进步的动力。所以,斯密在论述中实际上是自己也否定了自己的观点。其次,在现实中,由于很难找到一个完美有效的制度设计,来约束人的利己主义,所以,利己主义往往对社会进步产生诸多破坏。再次,在现实中,若一个社会富含利他主义精神,社会进步就容易很多。一是社会富含利他主义精神,会大大减少制度的设立成本和监督成本。二是社会富含利他精神,产品质量更有保证。三是社会富含利他精神,产品价格会更合理公道。四是社会富含利他精神,社会更容易建立更公平的制度。五是利他的社会,本质是无异化的。

注:具体详细论述见作者相关著作和论文

作者简介: 宋圭武,国家二级教授,甘肃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

宋圭武整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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